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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业人都要看!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的这些修订重点请收好~

    信息发布者:砂河镇村网通
    2017-04-27 12:45:16    来源:农业电商   转载

    新修订的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。今天下午,浙江省农业厅召开干部大会,组织学习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。

    农业人都要看!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的这些修订重点请收好~

    下面这些《农药管理条例》“干货”,每个农业人都要看哦~~

    (一)关于农药管理体制

    多部门负责→农业部门,全面履行农药登记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全过程管理。

    (二)关于主体责任

    1.对农药的安全性、有效性负责;

    2.农药废弃物回收责任;

    3.农药召回责任。

    (三)关于农药登记

    1.扩大农药登记的申请主体:允许新农药研制者申请农药登记;

    2.改革农药登记试验制度;

    3.取消农药临时登记;

    4.允许新农药研制者、农药生产企业转让登记资料。

    (四)关于农药生产

    1.改革农药生产许可制度;

    2.规范委托生产行为;

    3.健全农药生产管理制度;

    原材料采购查验制度

    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

    出厂检验制度

    出厂销售记录制度

    4.加强农药标签管理。按农业部的规定以中文标注相关内容。

    (五)关于农药经营

    1.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;

    2.健全农药经营管理制度;

    采购查验制度

    采购台账制度

    销售台账制度

    推荐说明制度

    经营隔离制度

   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销售

    农药进出口证明制度

    3.完善农药使用记录制度。记录内容:使用时间、地点、对象以及农药名称、用量、生产企业,保存期限2年以上。

    (六)关于农药使用

    1.完善农药使用指导分工;

    2.强化农药使用者的义务;

    3.完善农药使用记录制度。

    (七)关于监督管理

    1.定期调查统计制度;

    2.诚信档案制度;

    3.强化农业部门监管手段;

    4.建立监测制度并完善已登记农药退出规定;

    5.完善假农药定义;

    6.完善劣质农药定义;

    7.假劣农药和农药废弃物处置制度;

    8.规范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为。

    (八)关于法律责任

    1.增加生产经营者不符合条件的处理;

    2.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;

    3.农药登记证吊销后不受理制度;

    4.欺诈申请不受理制度;

    5.欺诈获证不受理制度;

    6.对违法人员实行行业禁入。

   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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